党项复扰边,上欲择可为邠宁帅者而难其人,从容与翰林学士、中书舍人须昌毕諴论边事,諴援古据今,具陈方略。上悦曰:“吾方择帅,不意颇、牧近在禁廷。卿其为朕行乎!”諴欣然奉命。上欲重其资履,六月,壬申,先以諴为刑部侍郎,癸酉,乃除邠宁节度使。
雍王渼薨,追谥靖怀太子。
河东节度使李业纵吏民侵掠杂虏,又妄杀降者,由是北边扰动。闰月,庚子,以太子少师卢钧为河东节度使。业内有所恃,人莫敢言,魏謩独请贬黜。上不许,但徙义成节度使。
卢钧奏度支郎中韦宙为副使。宙徧诣塞下,悉召酋长,谕以祸福,禁唐民毋得入虏境侵掠,犯者必死,杂虏由是遂安。
掌书记李璋杖一牙职,明日,牙将百余人诉于钧,钧杖其为首者,谪戍外镇,余皆罚之,曰:“边镇百余人,无故横诉,不可不抑。”璋,绛之子也。
八月,甲子,以礼部尚书裴休同平章事。
獠寇昌、资二州。
冬,十月,邠宁节度使毕諴奏招谕党项皆降。
骁卫将军张直方坐以小过屡杀奴婢,贬恩州司户。
十一月,立宪宗子惴为棣王。
十二月,中书门下奏:“度僧不精,则戒法堕坏;造寺无节,则损费过多,请自今诸州准元敕许置寺外,有胜地灵迹许修复,繁会之县许置一院。严禁私度僧、尼。若官度僧、尼有阙,则择人补之,仍申祠部给牒。其欲远游寻师者,须有本州岛公验。”从之。
宣宗大中七年(癸酉、八五三年)
春,正月,戊申,上祀圜丘;赦天下。
夏,四月,丙寅,敕:“自今法司处罪,用常行杖。杖脊一,折法杖十;杖臀一,折笞五。使吏用法有常准。”
冬,十二月,左补阙赵璘请罢来年元会,止御宣政。上以问宰相,对曰:“元会大礼,不可罢。况天下无事。”上曰:“近华州奏有贼光火劫下邽,关中少雪,皆朕之忧,何谓无事!虽宣政亦不可御也。”
上事郑太后甚谨,不居别宫,朝夕奉养。舅郑光历平卢、河中节度使,上与之论为政,光应对鄙浅,上不悦,留为右羽林统军,使奉朝请。太后数言其贫,上辄厚赐金帛,终不复任以民宫。
度支奏:“自河、湟平,每岁天下所纳钱九百二十五万余缗,内五百五十万余缗租税,八十二万余缗榷酤,二百七十八万余缗盐利。”
宣宗大中八年(甲戌、八五四年)
春,正月,丙戌朔,日有食之。罢元会。
上自卽位以来,治弒宪宗之党,宦官、外戚乃至东宫官属,诛窜甚众。虑人情不安,丙申,诏:“长庆之初,乱臣贼子,顷搜擿余党,流窜已尽,其余族从疏远者,一切不问。”
二月,中书门下奏,拾遗、补阙缺员,请更增补。上曰:“谏官要在举职,不必人多,如张道符、牛丛、赵璘辈数人,使朕日闻所不闻足矣。”丛,僧孺之子也。
久之,丛自司勋员外郎出为睦州刺史,入谢,上赐之紫。丛旣谢,前言曰:“臣所服绯,刺史所借也。”上遽曰:“且赐绯。”上重惜服章,有司常具绯、紫衣数袭从行,以备赏赐,或半岁不用其一,故当时以绯、紫为荣。上重翰林学士,至于迁官,必校岁月,以为不可以官爵私近臣也。
秋,九月,丙戌,以右散骑常侍高少逸为陕虢观察使。有敕使过硖石,怒饼黑,鞭驿吏见血,少逸封其饼以进。敕使还,上责之曰:“深山中如此食岂易得!”谪配恭陵。
立皇子洽为怀王,汭为昭王,汶为康王。
上猎于苑北,遇樵夫,问其县,曰:“泾阳人也。”“令为谁?”曰:“李行言。”“为政何如?”曰:“性执。有强盗数人,军家索之,竟不与,尽杀之。”上归,帖其名于寝殿之柱。冬,十月,行言除海州刺史,入谢。上赐之金紫,问曰:“卿知所以衣紫乎?”对曰:“不知。”上命取殿柱之帖示之。
上以甘露之变,惟李训、郑注当死,自余王涯、贾餗等无罪,诏皆雪其冤。
上召翰林学士韦澳,托以论诗,屏左右与之语曰:“近日外间谓内侍权势何如?”对曰:“陛下威断,非前朝之比。”上闭目摇首曰:“全未,全未!尚畏之在。卿谓策将安出?”对曰:“若与外廷议之,恐有太和之变,不若就其中择有才识者与之谋。”上曰:“此乃末策。自衣黄、衣绿至衣绯,皆感恩,纔衣紫则相与为一矣!”上又尝与令狐绹谋尽诛宦官,恐滥及无辜,密奏曰:“但有罪勿舍,有阙勿补,自然渐耗,至于尽矣。”宦者窃见其奏,由是益与朝士相恶,南北司如水火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