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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 第二百四十五 唐纪六十一(二)(1 / 2)

贬吏部侍郎李汉为汾州刺史,刑部侍郎萧澣为遂州刺史,皆坐李宗闵之党。

是时李训、郑注连逐三相,威震天下,于是平生丝恩发怨无不报者。

李训奏僧尼猥多,耗蠹公私。丁巳,诏所在试僧尼诵经不中格者,皆勒归俗;禁置寺及私度人。

时人皆言郑注朝夕且为相,侍御史李甘扬言于朝曰:“白麻出,我必坏之于庭!”癸亥,贬甘封州司马。然李训亦忌注,不欲使为相,事竟寝。

甲子,以国子博士李训为兵部郎中、知制诰,依前侍讲学士。

贬左金吾大将军沈{立义}为邵州刺史。八月,丙子,又贬李宗闵潮州司户,赐宋若宪死。

丁丑,以太仆卿郑注为工部尚书,充翰林侍讲学士。注好服鹿裘,以隐沦自处,上以师友待之。注之初得幸,上尝问翰林学士、户部侍郎李珏曰:“卿知有郑注乎?亦尝与之言乎?”对曰:“臣岂特知其姓名,兼深知其为人。其人奸邪,陛下宠之,恐无益圣德。臣忝在近密,安敢与此人交通!”戊寅,贬珏江州刺史。再贬沈{立义}柳州司户。

丙申,诏以杨承和庇护宋申锡,韦元素、王践言与李宗闵、李德裕中外连结,受其赂遗。承和可驩州安置,元素可象州安置,践言可恩州安置,令所在锢送。杨虞卿、李汉、萧澣为朋党之首,贬虞卿虔州司户,汉汾州司马,澣遂州司马。寻遣使追赐承和、元素、践言死。时崔潭峻已卒,亦剖棺鞭尸。

己亥,以前庐州刺史罗立言为司农少卿。立言赃吏,以赂结郑注而得之。

郑注之入翰林也,中书舍人高元裕草制,言以医药奉君亲,注衔之;奏元裕尝出郊送李宗闵,壬寅,贬元裕阆州刺史。元裕,士廉之六世孙也。

时注与李训所恶朝士,皆指目为二李之党,贬逐无虚日,班列殆空,廷中恟恟,上亦知之。训、注恐为人所摇,九月,癸卯朔,劝上下诏:“应与德裕、宗闵亲旧及门生故吏,今日以前贬黜之外,余皆不问。”人情稍安。

盐铁使王涯奏改江淮、岭南茶法,增其税。

庚申,以凤翔节度使李听为忠武节度使,代杜悰。

宪宗之崩也,人皆言宦官陈弘志所为。时弘志为山南东道监军,李训为上谋召之,至青泥驿,癸亥,封杖杀之。

郑注求为凤翔节度使,门下侍郎、同平章事李固言不可。丁卯,以固言为山南西道节度使,注为凤翔节度使。李训虽因注得进,及势位俱盛,心颇忌注。谋欲中外协势以诛宦官,故出注于凤翔。其实俟旣诛宦官,幷图注也。

注欲取名家才望之士为参佐,请礼部员外郎韦温为副使,温不可。或曰:“拒之必为患。”温曰:“择祸莫若轻。拒之止于远贬,从之有不测之祸。”卒辞之。

戊辰,以右神策中尉、行右卫上将军、知内侍省事王守澄为左、右神策观军容使,兼十二卫统军。李训、郑注为上谋,以虚名尊守澄,实夺之权也。

己巳,以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舒元舆为刑部侍郎,兵部郎中知制诰、充翰林侍讲学士李训为礼部侍郎,并同平章事。仍命训三二日一入翰林讲易。元舆为中丞,凡训、注所恶者,则为之弹击,由是得为相。又上惩李宗闵、李德裕多朋党,以贾餗及元舆皆孤寒新进,故擢为相,庶其无党耳。

训起流人,期年致位宰相,天子倾意任之。训或在中书,或在翰林,天下事皆决于训。王涯辈承顺其风旨,惟恐不逮;自中尉、枢密、禁卫诸将,见训皆震慑,迎拜叩首。

壬申,以刑部郎中兼御史知杂李孝本权知御史中丞。孝本,宗室之子,依训、注得进。

李听自恃勋旧,不礼于郑注。注代听镇凤翔,先遣牙将丹骏至军中慰劳,诬奏听在镇贪虐。冬,十月,乙亥,以听为太子太保、分司,复以杜悰为忠武节度使。

郑注每自负经济之略,上问以富人之术,注无以对,乃请榷茶。于是以王涯兼榷茶使,涯知不可而不敢违,人甚苦之。

郑注欲收僧尼之誉,固请罢沙汰,从之。

李训、郑注密言于上,请除王守澄。辛巳,遣中使李好古就第赐酖,杀之,赠扬州大都督。训、注本因守澄进,卒谋而杀之,人皆快守澄之受佞而疾训、注之阴狡,于是元和之逆党略尽矣。

乙酉,郑注赴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