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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 二〇三 唐纪十九(二)(2 / 2)

丘神绩至巴州,幽故太子贤于别室,逼令自杀。太后乃归罪于神绩,戊戌,举哀于显福门,贬神绩为迭州刺史。己亥,追封贤为雍王。神绩寻复入为左金吾将军。

夏,四月,开府仪同三司、梁州都督滕王元婴薨。

辛酉,徙毕王上金为泽王,拜苏州刺史;葛王素节为许王,拜绛州刺史。

癸酉,迁庐陵王于房州;丁丑,又迁于均州故濮王宅。

五月,丙申,高宗灵驾西还。

闰月,以礼部尚书武承嗣为太常卿、同中书门下三品。

秋,七月,戊午,广州都督路元叡为昆仑所杀。元叡闇懦,僚属恣横,有商舶至,僚属侵渔不已。商胡诉于元叡,元叡索枷,欲系治之。羣胡怒,有昆仑袖剑直登听事,杀元叡及左右十余人而去,无敢近者,登舟入海,追之不及。

温州大水,流四千余家。

突厥阿史那骨笃禄等寇朔州。

八月,庚寅,葬天皇大帝于干陵,庙号高宗。

初,尚书左丞冯元常为高宗所委,高宗晚年多疾,每曰:“朕体中不佳,可与元常平章以闻。”元常尝密言:“中宫威权太重,宜稍抑损。”高宗虽不能用,深以其言为然。及太后称制,四方争言符瑞;嵩阳令樊文献瑞石,太后命于朝堂示百官,元常奏:“状涉谄诈,不可诬罔天下。”太后不悦,出为陇州刺史。元常,子琮之曾孙也。

丙午,太常卿、同中书门下三品武承嗣罢为礼部尚书。

栝州大水,流二千余家。

九月,甲寅,赦天下,改元。旗帜皆从金色。八品以下,旧服青者更服碧。改东都为神都,宫名太初。又改尚书省为文昌台,左、右仆射为左、右相,六曹为天、地、四时六官;门下省为鸾台,中书省为凤阁,侍中为纳言,中书令为内史;御史台为左肃政台,增置右肃政台;其余省、寺、监、率之名,悉以义类改之。

以左武卫大将军程务挺为单于道安抚大使,以备突厥。

武承嗣请太后追王其祖,立武氏七庙,太后从之。裴炎谏曰:“太后母临天下,当示至公,不可私于所亲。独不见吕氏之败乎!”太后曰:“吕后以权委生者,故及于败。今吾追尊亡者,何伤乎!”对曰:“事当防微杜渐,不可长耳。”太后不从。己巳,追尊太后五代祖克己为鲁靖公,妣为夫人;高祖居常为太尉、北平恭肃王,曾祖俭为太尉、金城义康王,祖华为太尉、太原安成王,考士彟为太师、魏定王;祖妣皆为妃。裴炎由是得罪。又作五代祠堂于文水。

时诸武用事,唐宗室人人自危,众心愤惋。会眉州刺史英公李敬业及弟盩厔令敬猷、给事中唐之奇、长安主簿骆宾王、詹事司直杜求仁皆坐事,敬业贬柳州司马,敬猷免官,之奇贬栝苍令,宾王贬临海丞,求仁贬黟令。求仁,正伦之侄也。盩厔尉魏思温尝为御史,复被黜。皆会于扬州,各自以失职怨望,乃谋作乱,以匡复庐陵王为辞。

思温为之谋主,使其党监察御史薛仲璋求奉使江都,令雍州人韦超诣仲璋告变,云“扬州长史陈敬之谋反”。仲璋收敬之系狱。居数日,敬业乘传而至,矫称扬州司马来之官,云“奉密旨,以高州酋长冯子猷谋反,发兵讨之。”于是开府库,令士曹参军李宗臣就钱坊,驱囚徒、工匠授以甲。斩敬之于系所;录事参军孙处行拒之,亦斩以徇,僚吏无敢动者。遂起一州之兵,复称嗣圣元年。开三府,一曰匡复府,二曰英公府,三曰扬州大都督府。敬业自称匡复府上将,领扬州大都督。以之奇、求仁为左、右长史,宗臣、仲璋为左、右司马,思温为军师,宾王为记室,旬日间得胜兵十余万。

移檄州县,略曰:“伪临朝武氏者,人非温顺,地实寒微。昔充太宗下陈,尝以更衣入侍,洎乎晚节,秽乱春gong。密隐先帝之私,阴图后庭之嬖,践元后于翚翟,陷吾君于聚麀。”又曰:“杀姊屠兄,弒君鸩母,人神之所同嫉,天地之所不容。”又曰:“包藏祸心,窃窥神器。君之爱子,幽之于别宫;贼之宗盟,委之以重任。”又曰:“一抔之土未干,六尺之孤安在!”又曰:“试观今日之域中,竟是谁家之天下!”太后见檄,问曰:“谁所为?”或对曰:“骆宾王。”太后曰:“宰相之过也。人有如此才,而使之流落不偶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