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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 一四七 梁纪三(二)(2 / 2)

时佛敎盛于洛阳,沙门之外,自西域来者三千余人,魏主别为之立永明寺千余间以处之。处士南阳冯亮有巧思,魏主使与河南尹甄琛、沙门统僧暹择嵩山形胜之地立闲居寺,极岩壑土木之美。由是远近承风,无不事佛,比及延昌,州郡共有一万三千余寺。

是岁,魏宗正卿元树来奔,赐爵邺王。树,翼之弟也。时翼为青、冀二州刺史,镇郁洲,久之,翼谋举州降魏,事泄而死。

武帝天监九年(庚寅,公元五一〇年)

春,正月,乙亥,以尚书令沈约为左光禄大夫,右光禄大夫王莹为尚书令。约文学高一时,而贪冒荣利,用事十余年,政之得失,唯唯而已。自以久居端揆,有志台司,论者亦以为宜,而上终不用;乃求外出,又不许。徐勉为之请三司之仪,上不许。

庚寅,新作缘淮塘,北岸起石头迄东冶,南岸起后渚篱门迄三桥。

三月,丙戌,魏皇子诩生。诩母胡充华,临泾人,父国珍袭武始伯。充华初选入掖庭,同列以故事祝之:“愿生诸王、公主,勿生太子。”充华曰:“妾之志异于诸人,柰何畏一身之死而使国家无嗣乎!”及有娠,同列劝去之,充华不可,私自誓曰:“若幸而生男,次第当长,男生身死,所不憾也!”旣而生诩。

先是,魏主频丧皇子,年渐长,深加慎护,择良家宜子者以为乳保,养于别宫,皇后、充华皆不得近。

己丑,上幸国子学,亲临讲肄。乙未,诏皇太子以下及王侯之子年可从师者皆入学。

旧制:尚书五都令史皆用寒流。夏,四月,丁巳,诏曰:“尚书五都,职参政要,非但总领众局,亦乃方轨二丞;可革用士流,秉此羣目。”于是以都令史视奉朝请,用太学博士刘纳兼殿中都,司空法曹参军刘显兼吏部都,太学博士孔虔孙兼金部都,司空法曹参军萧轨兼左右户都,宣毅墨曹参军王颙兼中兵都;并以才地兼美,首膺其选。

六月,宣城郡吏吴承伯挟妖术聚众。癸丑,攻郡杀太守朱僧勇,转屠旁县。闰月,己丑,承伯踰山,奄至吴兴。东土人素不习兵,吏民恇扰奔散,或劝太守蔡撙避之,撙不可,募勇敢闭门拒守。承伯尽锐攻之,撙帅众出战,大破之,临陈,斩承伯。撙,兴宗之子也。承伯余党入新安,攻陷黟、歙诸县,太守谢览遣兵拒之,不胜,逃奔会稽,台军讨贼,平之。览,瀹之子也。

冬,十月,魏中山献武王英卒。

上卽位之三年,诏定新历。员外散骑侍郎祖暅奏其父冲之考古法为正,历不可改。至八年,诏太史课新旧二历,新历密,旧历疏,是岁,始行冲之大明历。

魏刘芳奏“所造乐器及敎文‖武二舞、登歌、鼓吹曲等已成,乞如前敕集公卿羣儒议定,与旧乐参呈,若臣等所造,形制合古,出拊会节,请于来年元会用之。”诏:“舞可用新,余且仍旧。”

武帝天监十年(辛卯,公元五一一年)

春,正月,辛丑,上祀南郊,大赦。

尚书左仆射张稷,自谓功大赏薄,尝侍宴乐寿殿,酒酣,怨望形于辞色。上曰:“卿兄杀郡守,弟杀其君,有何名称!”稷曰:“臣乃无名称,至于陛下,不得言无勋。东昏暴虐,义师亦来伐之,岂在而已!”上捋其须曰:“张公可畏人!”稷旣惧且恨,乃求出外;癸卯,以稷为青、冀二州刺史。

王珍国亦怨望,罢梁、秦二州刺史还,酒后于坐启云:“臣近入梁山便哭。”上大惊曰:“卿若哭东昏,则已晚;若哭我,我复未死!”珍国起拜谢,竟不答,坐卽散,因此疏退。久之,除都官尚书。

丁巳,魏汾州山胡刘龙驹聚众反,侵扰夏州,诏谏议大夫薛和发东秦、汾、华、夏四州之众以讨之。

辛酉,上祀明堂。

三月,琅邪民王万寿杀东莞、琅邪二郡太守刘晣,据朐山,召魏军。

壬戌,魏广阳懿烈王嘉卒。

魏徐州刺史卢昶遣郯城戍副张天惠、琅邪戍主傅文骥相继赴朐山,青、冀二州刺史张稷遣兵拒之,不胜。夏,四月,文骥等据朐山,诏振远将军马仙琕击之。魏又遣假安南将军萧宝寅、假平东将军天水赵遐将兵据朐山,受卢昶节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