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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 一三七 齐纪三(三)(2 / 3)

李惠之诛也,思皇后之昆弟皆死。惠从弟凤为安乐王长乐主簿,长乐坐不轨,诛,凤亦坐死。凤子安祖等四人逃匿获免,遇赦乃出。旣而魏主访舅氏存者,得安祖等,皆封侯,加将军。旣而引见,谓曰:“卿之先世,再获罪于时。王者设官以待贤才,由外戚而举者,季世之法也。卿等旣无异能,且可还家。自今外戚无能者视此。”后又例降爵为伯,去其军号。时人皆以为帝待冯氏太厚,待李氏太薄;太常高闾尝以为言,帝不听。及世宗尊宠外家,乃以安祖弟兴祖为中山太守,追赠李惠开府仪同三司、中山公,谥曰庄。

武帝永明十年(壬申,公元四九二年)

春,正月,戊午朔,魏主朝飨羣臣于太华殿,悬而不乐。

己未,魏主宗祀显祖于明堂以配上帝,遂登灵台以观云物,降居青阳左个,布政事。自是每朔依以为常。

散骑常侍庾荜等聘于魏,魏主使侍郎成淹引荜等于馆南,瞻望行礼。

辛酉,魏始以太祖配南郊。

魏主命羣臣议行次。中书监高闾议,以为:“帝王莫不以中原为正统,不以世数为与夺,善恶为是非。故桀、纣至虐,不废夏、商之历;厉、惠至昏,无害周、晋之录。晋承魏为金,赵承晋为水,燕承赵为木,秦承燕为火。秦之旣亡,魏乃称制玄朔;且魏之得姓,出于轩辕;臣愚以为宜为土德。”秘书丞李彪、著作郎崔光等议,以为:“神元与晋武往来通好,至于桓、穆,志辅晋室,是则司马祚终于郏鄏,而拓跋受命于云代。昔秦幷天下,汉犹比之共工,卒继周为火德;况刘、石、苻氏,地褊世促,魏承其弊,岂可舍晋而为土邪?”司空穆亮等皆请从彪等议。壬戌,诏承晋为水德,祖申、腊辰。

甲子,魏罢租课。

魏宗室及功臣子孙封王者众,乙丑,诏:“自非烈祖之胄,余王皆降为公,公降为侯,而品如旧。”蛮王桓诞亦降为公;唯上党王长孙观,以其祖有大功,特不降。丹杨王刘昶封齐郡公,加号宋王。

魏旧制,四时祭庙皆用中节,丙子,始诏用孟月,择日而祭。

以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。

魏主毁太华殿为太极殿。戊子,徙居永乐宫。以尚书李冲领将作大匠,与司空穆亮共营之。

辛卯,魏罢寒食乡飨。

甲午,魏主始朝日于东郊。自是朝日、夕月皆亲之。

丁酉,诏祀尧于平阳,舜于广宁,禹于安邑,周公于洛阳,皆令牧守执事;其宣尼之庙,祀于中书省。丁未,改谥宣尼曰文圣尼父,帝亲行拜祭。

魏旧制,气岁祀天于西郊,魏主与公卿从二千余骑,戎服遶坛,谓之蹹坛。明日,复戎服登坛致祀,已又遶坛,谓之遶天。三月,癸酉,诏尽省之。

辛巳,魏以高丽王云为督辽海诸军事、辽东公、高句丽王,诏云遣其世子入朝。云辞以疾,遣其从叔升干随使者诣平城。

夏,四月,丁亥朔,魏班新律令,大赦。

辛丑,豫章文献王嶷卒,赠假黄钺、都督中外诸军事、丞相,丧礼皆如汉东平献王故事。嶷性仁谨廉俭,不以财贿为事。斋库失火,烧荆州还资,评直三千余万,主局各杖数十而已。疾笃,遗令诸子曰:“才有优劣,位有通塞,运有贫富,此自然之理,无足以相陵侮也。”上哀痛特甚,久之,语及嶷,犹歔欷流涕。嶷卒之日,第库无见钱,上敕月给嶷第钱百万;终上之世乃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