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
卷 一二八 宋纪十(三)(1 / 2)

魏定州刺史高阳许宗之求取不节,深泽民马超谤毁宗之,宗之殴杀超,恐其家人告状,上超诋讪朝政。魏高宗曰:“此必妄也。朕为天下主,何恶于超而有此言!必宗之惧罪诬超。”案验,果然,斩宗之于都南。

金紫光禄大夫颜延之卒。延之子竣贵重,凡所资供,延之一无所受,布衣茅屋,萧然如故。常乘羸牛笨车,逢竣卤簿,卽屏住道侧。常语竣曰:“吾平生不憙见要人,今不幸见汝!”竣起宅,延之谓曰:“善为之,无令后人笑汝拙也。”延之尝早诣竣,见宾客盈门,竣尚未起,延之怒曰:“汝出粪土之中,升云霞之上,遽骄傲如此,其能久乎!”竣丁父忧,裁踰月,起为右将军,丹杨尹如故。竣固辞,表十上;上不许,遣中书舍人戴明宝抱竣登车,载之郡舍,赐以布衣一袭,絮以彩纶,遣主衣就衣诸体。

孝武帝大明元年(丁酉、四五七年)

春,正月,辛亥朔,改元,大赦。

壬戌,魏主畋于崞山;戊辰,还平城。

魏以渔阳王尉眷为太尉,录尚书事。

二月,魏人寇兖州,向无盐,败东平太守南阳刘胡。诏遣太子左卫率薛安都将骑兵,东阳太守沈法系将水军,向彭城以御之,并受徐州刺史申坦节度。比至,魏兵已去。先是,羣盗聚任城荆榛中,累世为患,谓之任榛。申坦请回军讨之,上许之。任榛闻之,皆逃散。时天旱,人马渴乏,无功而还。安都、法系坐白衣领职。坦当诛,羣臣为请,莫能得。沈庆之抱坦哭于市曰:“汝无罪而死。我哭汝于市,行当就汝矣!”有司以闻,上乃免之。

三月,庚申,魏主畋于松山;己巳,还平城。

魏主立其弟新成为阳平王。

上自卽吉之后,奢淫自恣,多所兴造。丹杨尹颜竣以藩朝旧臣,数恳切谏争,无所回避,上浸不悦。竣自谓才足干时,恩旧莫比,当居中永执朝政;而所陈多不纳,疑上欲疏之,乃求外出以占上意。夏,六月,丁亥,诏以竣为东扬州刺史,竣始大惧。

癸卯,魏主如阴山。

雍州所统多侨郡县,刺史王玄谟上言:“侨郡县无有境土,新旧错乱,租课不时,请皆土断。”秋,七月,辛未,诏幷雍州三郡十六县为一郡。郡县流民不愿属籍,讹言玄谟欲反。时柳元景宗强,羣从多为雍部二千石,乘声皆欲讨玄谟。玄谟令内外晏然以解众惑,驰使启上,具陈本末。上知其虚,遣主书吴喜抚慰之,且报曰:“七十老公,反欲何求!君臣之际,足以相保,聊复为笑,伸卿眉头耳。”玄谟性严,未尝妄笑,故上以此戏之。

八月,己亥,魏主还平城。

甲辰,徙司空、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南兖州刺史,以太子詹事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。初,高祖遗诏,以京口要地,去建康密迩,自非宗室近亲,不得居之。延孙之先虽与高祖同源,而高祖属彭城,延孙属莒县,从来不序昭穆。上旣命延孙镇京口,仍诏与延孙合族,使诸王皆序长幼。

上闺门无礼,不择亲疏、尊卑,流闻民间,无所不至。诞宽而有礼,又诛太子劭、丞相义宣,皆有大功,人心窃向之。诞多聚才力之士,蓄精甲利兵,上由是畏而忌之,不欲诞居中,使出镇京口;犹嫌其逼,更徙之广陵。以延孙腹心之臣,使镇京口以防之。

魏主将东巡,冬,十月,诏太宰常英起行宫于辽西黄山。

十二月,丁亥,更以顺阳王休范为桂阳王。

孝武帝大明二年(戊戌、四五八年)

春,正月,丙午朔,魏设酒禁,酿、酤、饮者皆斩之;吉凶之会,听开禁,有程日。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鬬及议国政,故禁之。增置内外候官,伺察诸曹及州、镇,或微服杂乱于府寺间,以求百官过失,有司穷治,讯掠取服;百官赃满二丈者皆斩。又增律七十九章。

乙卯,魏如广宁温泉宫,遂巡平州;庚午,至黄山宫;二月,丙子,登碣石山,观沧海;戊寅,南如信都,畋于广川。

乙酉,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。

丙戌,建平宣简王宏以疾解尚书令;三月,丁未,卒。

丙辰,魏高宗还平城,起太华殿。是时,给事中郭善明,性倾巧,说帝大起宫室。中书侍郎高允谏曰:“太祖始建都邑,其所营立,必因农隙。况建国已久,永安前殿足以朝会,西堂、温室足以宴息,紫楼足以临望;纵有修广,亦宜驯致,不可仓猝。今计所当役凡二万人,老弱供饷又当倍之,期半年可毕。一夫不耕,或受之饥,况四万人之劳费,可胜道乎!此陛下所宜留心也。”帝纳之。